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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问答

发布时间: 2016-04-25

 

亲爱的毕业生党员同志们:

毕业季即将到来,第三党支部为你们准备了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事宜的实用“小贴士”供参考。 

1、什么是党员的组织关系?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组织关系分为正式党员组织关系和临时党员组织关系两种。毕业离校的学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一般应开具正式党员组织关系(《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所在党组织,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后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接收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2、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中对党员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规定,对党员的要求是: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将认定为自行脱党。

3、高校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以及省委高校工委有关规定,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在办理毕业手续的同时,需要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4、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前,本人先与接收单位的党组织进行联系,确认自己的组织关系开往何处(即介绍信的抬头如何写,抬头必须为县级以上党组织全称);然后将抬头名称以及个人相关信息汇总至所属部。支部派专人到党委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党员本人在有效期内,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往转入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

    毕业后仍在原学院工作或学习的党员不需办理组织关系的转移,进行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即可。如到学校其他单位学习或工作,须到党委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凭党委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接转组织关系。

    担任“村官”、志愿服务西部或服务各地基层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可转往相应地区党组织。延期毕业的学生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密切的联系,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毕业时,可参照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程序办理。

    总之,毕业生党员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移,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一定要向用人单位咨询清楚开往何处。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时间是多长?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有效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即本市30天,中央机关及外省市90天。逾期不转移,介绍信自行作废。

6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有什么后果?

    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一项组织措施。不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是违反《党章》的行为,将影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一旦出现6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将导致自行脱党的严重后果。

7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怎样携带和接转?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党员本人携带和办理接转,因故不能自己携带、转接的,经学院党委批准,可指定其他党员携带和接转,或由本人所在的党支部负责接转,负责的党支部或党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得错转、延误和丢失。

8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问题?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携带,并妥善保管,切勿丢失。一旦发生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情况,党员要根据具体情况立即向所属党支部说明,写出书面检查,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支部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核实学院党委,经批准后予以补办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支部将给予批评教育。

9、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问题?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办理接转手续。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如发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情况,党支部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介绍信过期的,将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将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介绍信过期,造成无法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责任自负。

10、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应该如何处理?

    如毕业生在离校后发现介绍信出错需要更换,请与原所属支部联系,在有效期内携介绍信原件办理更换手续。若由于个人原因未在有效期内办理接转组织关系不予更换。

11、毕业生党员应该如何看待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必须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如不按规定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将失去党员身份。希望广大毕业生党员予以充分地重视。

                                

12特殊说明:

1)我第三党支部已建立《毕业生党员登记表》,请在接转时协助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名称、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本人联系电话等),并于2016730日前将回执扫描或拍照传至组织委员邮箱(1278639195@qq.com),原件快递寄回学校。

 2)毕业生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的同时将党费交到6月份。

3)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将会统一安排时间,原则上和毕业证领取时间一致。办理地点另行通知。

4)离校时没经申请无故将党组织关系滞留学校超过3个月以上,不再办理接转组织关系事宜,将按自动脱党处理。

                                                                                                                          中共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第三党支部

                                                          201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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